违规事件屡见不鲜名为研修实为苦力
按照研修制度规定,研修生不是劳动者,不存在加班一说,因此不能安排非工作时间外的劳动。
根据法务省《关于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入境、居留管理指南》中的有关规定,一个月内让研修生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周法定工作时间为40小时)计100小时的,或让实习生加班超过130小时的,就可以被认定为“不当行为”。而在2008年度,因工作时间被认定的“不当行为”就达到169件。严格按照外国人研修规定,研修生在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哪怕只有一小时也是违规,如果这样规定“不当行为”,那“不当行为”的数字恐怕远不止169件。
据报道,岐阜市某裁缝厂,第1年的实习生时薪只有300日元,第2年虽有所增加,也只有350日元,均不到最低时薪的一半。而且每年还被地方企业联合会扣除4.2万日元。该企业2007年被名古屋入管局认定存在“不当行为”,取消接收研修生、实习生的资格,已接收的只能提前回国。
这也反映出一个现状,企业因“不当行为”受处罚,其接收的研修生、实习生只能跟着一起受牵连,现有制度对这些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这种现状导致研修生、实习生在受到不当对待时不愿举报,更多的选择是能忍则忍。2008年3月,日本内阁会议虽然通过决议,明确了企业被取消接收研修生资格后,现有的研修生若有其他接收单位,签证可以继续。但是此决议至今仍没有得到具体实施。
另外,研修生和实习生的人权也是屡遭践踏。在现实中,轻者如没收护照、存折,强制存款、禁止使用电话、设立宵禁、禁止出远门等,重者设立各种罚款名目,对诸如忘记锁门、穿拖鞋出门等进行罚款,更有甚者对工作时间上厕所也要进行罚款。
在女性研修生中,受到过性骚扰的并不在少数,甚至还有遭受性侵犯的案例。日本全国统一工会书记鸟井一平曾就研修生、实习生遭受性骚扰这一问题说,“研修生中关于性骚扰的咨询并不少。目前性骚扰问题只是没有表面化,我看此问题属于多发事件。哭泣入眠的研修生应该不在少数。还有因拒绝性骚扰而被‘强送回国’的研修生。接收单位的负责人在出国面试研修生的过程中,甚至还有因中意某个女性而指名让其通过的例子,这同买卖妇女无异。”
还有更极端者,人身安全也受到侵犯的,其中较有影响的事件,如2005年辽宁女实习生佟岩被殴事件,去年湖北女研修生受虐事件等,这里不再一一细述。
当然,在20余万研修生中,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过着“包身工”式的生活。在有些信誉良好的企业,特别是“企业单独型”的研修生确实还是过着真正的“研修生活”。去年,武汉一位在校的学生通过网络与记者取得联系,称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到日本的旅店进行研修,想了解一下在日研修的情况,并说前期研修的同学回来作报告,均表示吃、住、工作环境都还不错。这样以学校为派出单位与日方建立定点的研修,保障会多一些。不过该学生也说,要去研修需要交给学校一笔钱,现在一直犹豫。后来,由于湖北女研修生在日受虐待的新闻被广泛报道,该学生彻底放弃了来日研修的想法。
研修生受制“保证金”“黑中介”扮帮凶角色
在日本,中介机构收取保证金是违反研修制度的。而记者接触到的研修生,却都表示在出国前曾向中介交纳过保证金。中介收取保证金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防止研修生非法滞留。
据日本“外国人研修生问题网络”编纂的《外国人研修生劳动标准》介绍,在研修生试图维权的时候,保证金、高额的违约金经常成为国内中介相要挟的手段,迫使研修生打消维权的念头。同时,由于保证金的存在,恐吓“强制出境”也成为日本接收单位最行之有效的胁迫办法,因担心被“强制出境”,保证金无法收回,很多心存不满的研修生在忍气吞声地忍耐着。还有因要被“强制出境”导致命案的事件。中介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做法,在研修生受到不公待遇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此外,还有黑心中介与日方相勾结,违规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用人单位会让研修生签定寄款委托书,每月从研修生收入中扣除一定费用,交给接收团体,并由其定期将部分费用汇到国内充当中介的管理费。
为什么会有“管理费”的名目?据《外国人研修生劳动标准》介绍,很多研修生在来日之前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都会有下列内容:禁止与用人单位无关的人与团体来往,如对劳动条件存在疑问要先与中介协商等。另外,中介也会直接参与“管理”。2004年和歌山县16名实习生提交诉讼,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这些研修生都面临着签证即将到期的状况,在当地的入国管理局同意可以灵活处理的情况下,介绍这些人来日的国内中介却在国内给这些实习生家属施加压力,要求不准延期,否则按违约处理,甚至还专门派人到日本直接施压。面对如此配合“卖力”的中介,用人单位当然心甘情愿缴纳黑心中介的管理费。
据某日本律师介绍,上海某中介与研修生签订“研修生待遇确认书”,规定了研修生法定时间外工作时薪300日元,实习生阶段第1年日工资4800,加班时薪300,第2年日工资5200,加班时薪350。这均违反了日本最低工资标准。类似的合同在研修生中并不少见。
此外,中介还收取研修生的赴日交通等费用,而按照研修规定,这些费用是由接收单位负担的。接收单位负担的交通费流向了哪里,耐人寻味。
研修制度遭受指责日本政府光说不练
2007年,美国国务院在关于贩卖人口的报告书中,曾提及日本的外国人研修、实习制度,并呼吁日本解决制度实施中存在的违反人权、不人道的问题。同年7月,美负责应对买卖人口的官员马克访日,再次提议日本政府废除外国人研修、实习制度。
但人口严重老龄化的日本面临着劳动力不足的深刻问题,同时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增加产品的竞争力,日本政府内延续、扩大研修制度的意见至今仍占据主流,在他们看来,认为如何防止侵权才是问题的所在。
为此,厚生劳动省设立研究会,在中期报告中提出废除“团体监督管理型”的第1年的研修期,直接将技能实习期改为3年,同时加强对有关劳资法律的执行力度。
此外,经济产业省也设立了相关研究会,提出了制度修订方案,保留第1年的研修期,完善研修生咨询窗口的维权力度,在技能实习期满后设立技能评价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再度到日本进行进一步的实习。很明显,经济产业省的方案更多考虑了如何帮助企业解决廉价劳动力的问题。
2007年12月,法务省修改了《关于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入境、居留管理指南》,明确了“不当行为”的具体内容,对代管研修生护照、不按法定标准付酬等加强了管理。并规定一旦出现“不当行为”,将取消该企业3年内接收研修生的资格。
尽管早在2006年日本内阁就曾表示,要在2009年通常国会前提交保护研修生的法案,但是至今仍没有一点动静。
在东京大都会电视台的评论员莫邦富看来,所谓的研修制度,反映的是当下日本一方面不想承担开放劳动力市场带来的义务,一方面又想得到廉价劳动力的事实。“研修生问题,就是日本的血汗工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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