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艳燕)
王某假扮九华山相师,在本市龙华寺等地以化缘、建庙、做法事为由骗得16.75万余元。昨天,市二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
现年23岁的王某系安徽来沪无业人员,初中文化程度。
2006年8月中旬,王某在本市长寿公园内,自称是九华山佛教协会相师释智,搭识被害人柴某后骗得340元。此后,王某又以为柴某建碑、做莲花灯为由,陆续骗得6600元。
2006年9月,王某在本市龙华寺内搭识被害人方某,以为其建庙、做法事为由骗得14万余元。当年11月,王某在龙华寺附近故伎重演,骗得被害人岑某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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