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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刘世昕)国家审计署今天发布今年第一号审计公告称,去年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2007年中央预算审计报告已经有了整改下文,截至2008年10月底,被审计的各中央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7.73亿元。
审计发现的116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30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但是,审计公告也披露说,一部分资金已经很难追回。比如,2007年审计署对3家中央企业原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出这些公司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审计揭示问题后,截至2008年10月底,已收回980万元,合并账外账处理877万元,通过司法诉讼等手段正在追缴7090万元,其余4.83亿元由于责任人外逃等原因无法追回。
另外,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已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金额160.01亿元,占95.3%;还有7.4亿元问题正在整改中,但是理赔损失0.49亿元无法追回。
根据公告,受处理人最多的是中国农业银行系统,2007年,审计署对中国农业银行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中国农业银行的整改情况是处理责任人2673名,其中在辽宁省锦州市分行副行长郑凤来、黑山县支行行长刘福德等人采取借款和虚假贴现等手段累计挪用银行资金31亿元的案件中,中国农业银行已对18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处理高级别官员最多的是国家开发银行,22名被处理干部中有10名厅局级干部。截至去年10月底,已纠正违规放贷问题金额90.53亿元,占99.4%;纠正挪用贷款问题金额229.34亿元,占93.3%;纠正违规进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领域的贷款金额57.85亿元,占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