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联合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于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深化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中规划审批特别是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通知》明确了专项治理的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抓紧完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相关政策、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特别是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重点对大、中城市涉及提高容积率以及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房地产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处理。三是建立健全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以权谋私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据悉,监察部已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两部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钟纪执)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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