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讯记者郄建荣审计署今日发布的今年1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开了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整改结果。截至2008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7.73亿元;审计查出53个中央部门本级存在问题金额293.79亿元。
但是,仍有相当数量中央单位没有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审计公告披露,通过审计发现的116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30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58项。
其中,审计发现的财政部未及时完成对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的问题,已取消1项收费;4项可依法继续收取;8项将被批准保留;其余36项近期将公布取消。
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各被审单位也进行了整改。2007年审计中查出53个中央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金额293.79亿元中,除174.98亿元属于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外,其他各类问题金额118.81亿元中,已纠正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金额为84.42亿元,占71.1%。
公告披露,一些部门整改并没有全部完成。统计局、质检总局等29个部门挪用财政资金和有专项用途的其他资金2.63亿元的问题,整改部分只占59.7%;其中统计局挪用专项普查活动经费1451万元的问题,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有909.74万元被挪用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尚未归还原渠道。
贸促会、人口计生委等9个部门少计收入、虚列支出等截留、转移资金2.49亿元的问题,只整改了70.7%。
文化部、侨办等25个部门所属的71个单位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等,挪用财政资金3.31亿元的问题,其中的59.2%进行了整改。
国土资源部、原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门所属的30个单位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截留、转移资金3.09亿元的问题,占93.5%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对25个中央部门2007年度决算(草案)查出的20个部门各类问题金额4.95亿元中,已整改部分占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