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记者曹华) 今天上午,在国新办召开的介绍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新闻发布会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对于涉嫌违法的“山寨文化”不值得做任何肯定,甚至宣传和欢呼,但凡是创新的都应该赞赏和鼓励。
近一段时间,“山寨文化”炒得很热。对此,田力普表示,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有完善的法律,任何生产商,在市场上投放的产品都必须符合中国的法律,当然也包括知识产权法律。
现今,有相当一部分山寨手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田力普表示,这种现象不值得做任何肯定,甚至宣传和欢呼,因为他们已经涉嫌违法,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知道模仿、抄袭绝不是创新。
他认为,一个企业,不管它是在山寨还是在村里,还是在平原,它生产了一个产品,这个产品凝聚了创造和创新,而且质量好,功能更多,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同时又以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得到市场的认可,这就是应该肯定的,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创新。所以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分析"山寨文化"、"山寨现象",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凡是创新的我们都赞赏、鼓励,凡是侵犯他人权利的我们都不支持、不赞成。 (来源:人民网-经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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