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运价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民航局表示价格调整是企业行为
本报讯(记者孟环)针对有关国内航线实行新的运价体系、机票价格上涨的报道,中国民用航空局昨天表示,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政策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仍然按照2004年国务院批准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实行幅度管理。
《改革方案》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采用多级票价体系制定各种类的销售价格。允许航空运输企业在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25%、下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45%的范围内,自行制定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同时,考虑到部分航线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约占国内航线总数60%的三类特殊航线实行更加灵活的价格政策。主要是对省、自治区内及直辖市与相邻省、自治区之间,已经与其他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规定票价浮动幅度;对由航空运输企业独家经营的航线及部分以旅游客源为主的航线,票价下浮幅度不限,以适应消费者需求,鼓励航空运输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航空公司介绍,多级票价体系的完善,一是适应了国际联程客票的销售,二是完善了多等级舱位的管理,三是丰富了国内航线运价的种类。今后,航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进一步完善多级票价体系,丰富票价种类,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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