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4月21日电 (记者叶建平)根据四川省《关于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成都市决定,在完成清理整顿改制学校工作基础上,将把全市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全部回归公办体制办学,执行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得另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公办民助学校过去大多是教育资源薄弱的学校。为扶持此类学校发展,满足老百姓上好学、读好书的需求,在国家办学经济条件困难情况下,经相关部门审批,允许此类学校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近年来,通过引进名校管理和多年的自身发展,成都市公办民助改制类学校已逐渐成为深受市民喜爱的名牌学校。
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周光荣说,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回归公办体制后,将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也将纳入所属区(市)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统一安排,与区域内其他公办学校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缩小招生规模或减少招生计划的方式招收择校生。
针对学校收费情况,周光荣告诉记者,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回归公办体制后,将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得另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凡以公办民助类改制学校举办或联办的分校或校区,不得再以改制为名“搭车收费”。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