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武都4月21日电 (记者连振祥)记者从甘肃省陇南市政府了解到,陇南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已经开始,将于2010年完成全部重建任务。
陇南市列入国家地震重灾县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户2.78万户,165.81万平方米;维修加固2.87万户,216.81万平方米。
为此,甘肃将城镇受损家庭作为城镇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把城市住房恢复重建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建设以及公用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今年完成城镇居民住房加固维修任务,2010年基本完成城镇居民住房重建任务。
甘肃省将对城镇居民房屋分为倒塌损毁住房、严重破坏住房和一般破坏住房3类进行重建,城镇居民重建资金补助标准为户均2.5万元,维修加固住房户均补助0.6万元。城镇居民住房以原址重建为主,安居房每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并以每套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经测算,陇南市(不包括礼县、宕昌)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所需资金总量约为8.64亿元,甘肃省政府下达的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给陇南市7个重灾县区城镇居民建房包干资金为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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