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
心理援助的第一步是对全体居民进行评估,单独的问卷调查几乎毫无作用。访谈与问卷相结合,三级筛查,一次完成;一级筛查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工师共同完成,区分受灾伤亡情况;二级筛查由心理咨询师完成,区分是否造成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三级筛查由精神科医生完成,区分是否存在躯体和精神症状。
第五:
心理援助的目标是协助受创伤者重新构建生活秩序和情感支撑系统,而不是消除症状。
第六:
心理援助的过程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稳定急性心理反应;第二步消除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第三步帮助受援助者重新构建情感支持系统、恢复当前的生活秩序、规划未来的规划与期望。三个步骤不可以根据时间段来划分,受创伤者的个体差异非常大,要根据具群体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援助内容。
第七:
要相信多数遭受创伤者具有自我康复的能力,把受创伤者置于情景之中,自然康复,是一种最好的途径。但绝不讳疾忌医,确实伴随有精神或心理症状出现者要敢于标定和做相应治疗,模糊和回避概念不是好的援助的理念。
第八:
失去孩子的父母、失去亲人的家庭、因灾致残者、亲历坍塌者、肩负责任者、逃离不力者、儿童等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
第九:
援助的整体理念是:不仅仅要帮助遭受灾难者存活下来,更重要是帮助他们健康的生活、快乐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
第十:
建立良好的援助关系是提供有效心理援助的前提,心理援助的姿态远比心理咨询的技术更为重要,心理援助更多时候不是用嘴来工作,而是用手和腿,甚至不是用手和腿,而是用心。在心理援助的过程中过分夸大心理咨询的技术是一种故弄玄虚、舍本逐末的做法。(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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