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着7.31万人口、24个行政村、14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农村乡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何连续7年无一起矛盾纠纷出镇?
从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入手,建立村级专职调解队伍,定期开展巡回排查调处,坚持依法、公开、民主地调处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入手,实现了风气正、人心齐、发展快的气象。
这就是江苏南通启东市东海镇的经验。
东海镇是由新安和东海两个镇合并而成的,而新安镇作为江苏省最早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乡镇之一,有着较好的调解工作基础。2008年下半年,两镇合一后的东海镇在创新基层大调解工作方面新举迭出:镇政府投入20余万元建设镇调处中心,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企业车间设立调解小组,每10户设一名治安调解组长,四级调解网络实现了盖边沉底;镇调处中心完善了来访接待登记、矛盾纠纷移交归口、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对各类矛盾纠纷具有分流权、督办权,对建房、环保等纠纷可以直接分流至城建、工办等职能部门并进行督办;发挥老干部专职调解员作用,针对多发的婚姻恋爱、春耕秋种季节界址争路、秋冬农闲季节建房、宅基地纠纷以及春节前后赡养纠纷较多的实际,超前预防,提前介入,组织开展重点排查调处。
由于村级专职调解队伍工作得力,2006年,镇、村组分别成功调处纠纷达153件、240件,2007年为111件、352件,2008年为80件、454件,村级成功调解数逐年上升,镇级调解数则逐年减少,真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7年矛盾纠纷不出镇、不上交,关键还在于调处矛盾纠纷中坚持依法、公开、民主,让村民心服口服。”现任东海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正辉告诉记者,矛盾不上交、仅靠和颜悦色的“老娘舅”说理还不能完全奏效,必须依法、公开、民主,老百姓才能信赖你。2008年,云祥村先后有3个村民小组为发放1995年原征地补偿款发生矛盾。由于征地款在村民小组如何分配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如何操作好,难度很大。镇调处中心配合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十多次,反复征求意见,最后决定由村民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经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了征地款分配方案。由于整个处理过程中坚持公开、民主,处理结果符合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从而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