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立 本报通讯员 赵志彬
知识产权是国家核心战略资源。2005年我国开始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金融危机还没有发生,但中央政府已经看到,要使中国经济发展有后劲,就必须重视知识产权。去年,金融危机爆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在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实体经济的不利形势下,大部分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仍处于盈利状态,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已进入实施阶段,这一战略不仅将帮助中国加速走出经济低谷,而且将为我们国家下一步的发展,提供良好支撑。
值第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活跃在各种宣传场合,传播知识产权法律文化。
知识产权问题这些年炙手可热,因为其与财富积累成正比关系,事关国家实力博弈。
田力普认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虽然知识产权不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惟一武器,但至少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武器。
自2006年以来,我国已连续3年发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近日出台的《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更是从立法、执法、审判、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权利人服务9个方面推出170项具体措施,以加速我国的知识产权建设。
田力普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知识产权是国家核心战略资源。2005年我国开始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金融危机还没有发生,但中央政府已经看到,要使中国经济发展有后劲,就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目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已进入实施阶段,这一战略不仅将帮助中国加速走出经济低谷,而且将为我们国家下一步的发展,提供良好支撑。”
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仍盈利
记者:众所周知,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使中国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经济要发展,企业必须有更强的竞争力,产品必须有更高的附加值。不少人注意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列,这意味着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三大战略之一。那么,在全球经济走势不振的情况下,这一战略实施的积极意义何在?
田力普: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影响到了世界各国的经济,我国也无法独善其身。但是我们看到,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地区和企业仍然在快速发展,表现出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强劲的发展势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地区具有比较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的企业。这些企业有竞争力,能够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金融危机来了以后,这些企业的生产和出口不降反升,这给了我们重要启示。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浙江、江苏和广东三地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的专题调研,调研对象主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地方知识产权局的试点示范企业。以广东为例,172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中,2008年销售额同比增加的有132家,占76.7%,专利产品销售额同比增加的有147家,占85.5%。172家企业含有专利技术的主导产品2008年的销售额是1780.9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70.9%。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实体经济的不利形势下,大部分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处于盈利状态,表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抗跌性,市场竞争力较强。
浙江和江苏的调研情况与广东类似。这说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今天能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起到重要作用,明天就能为国家下一步的发展,特别是为“调结构、上水平”这个战略目标,提供一个良好的支撑。
保护知识产权有170项措施
记者:《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近日发布。事实上,这些年,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中国政府作出了持续不懈的努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力度都是空前的,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还是层出不穷,以致成为一些发达国家不断攻击我们的口实。
田力普:对于这个问题,我首先要说的是,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中国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工作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是前所未有的,这一点也得到了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国际组织和国内外企业的认同。
但也必须承认,知识产权侵权是全球性难题,中国也深受其害。特别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些人不了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展,习惯于按照自身标准来衡量,这一做法是不合适的。我们愿意与世界各国一道,通过加强国家间的沟通与理解,探讨有效的应对措施,推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由国家2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推出。我国将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的大环境下,从立法、执法、审判、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权利人服务9个方面推出170项具体措施,以加速我国的知识产权建设。
比如,按照计划,在立法方面,我国将修订、制定23个涉及商标、版权、专利以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起草制定3个司法解释;执法方面,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行为,在全国开展9个专项整治行动,采取12项措施加强日常执法;审判工作方面,采取7项措施,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等。
知产风险评估机制研究中
记者:我国走出去的企业现在越来越多,包括像华为这样的大企业,几年前走出去后,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摔大跟斗。今年,在德国汉诺威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上,一些中国企业的产品又遭侵权质疑。这些走出去的企业太需要政府给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指导。
田力普:的确,我国企业面临的境外知识产权纠纷逐渐增多,政府正在采取多项措施引导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今年2月,知识产权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从预防、援助和协助企业自我维权三个方面提出十项应对措施,包括引导企业加强境外参展知识产权管理、指导组展单位加强对企业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审查、积极提供境外展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与境外展会主办方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对外交涉力度、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和购买境外知识产权等。在今年的汉诺威展会上,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首次亮相。
为帮助我国企业实施跨国经营策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和制定境外展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援助机制,并开通了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热线12330,力求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此外,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海关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引导企业树立“产品未动,知识产权先行”的观念,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
专利法实施条例已上报
记者:新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相关配套工作进展如何?
田力普:我们将加大新专利法的宣传。
同时,专利法实施条例是与专利法配套的最重要行政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07年3月就启动了修改,目前,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就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便再作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目前该草案建议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现行细则的名称、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专利权评价报告和无效宣告程序、收费项目和程序的简化、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专利权的运用以及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酬、专利权的保护、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规定等九大方面。
还有,包括《专利审查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标志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在内的部门规章,都将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作相应的调整。
“山寨文化”区别看待
记者:如何看待“山寨现象”?
田力普:从知识产权角度分析“山寨文化”、“山寨现象”,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凡是创新的我们都赞赏、鼓励,凡是侵犯他人权利的我们都不支持、不赞成。
近一段时间以来,“山寨文化”炒得很热,在这方面我想说两点:
第一,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我们有完善的法律,任何生产商在市场上投放的产品都必须符合中国的法律。最近我看到一个研究机构写的一个报告,专门分析了山寨手机的情况,报告指出,有相当一部分山寨手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所以,我认为这种现象不值得做任何肯定。要知道,模仿、抄袭绝不是创新,对此我们有明确的立场和态度。
第二,如果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凝聚了创造和创新,而且质量好,功能更多,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同时又以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得到市场的认可,我认为这是应该肯定的,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创新。对“山寨文化”我的观点是,凡是创新的都赞赏、鼓励,凡是侵犯他人权利的都不支持、不赞成。
本报北京4月2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