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当事人到法院有人接待 咨询问题有人回答
全市法院推一站式服务
本报讯(通讯员刘玉民 赵可)从今天起,北京市法院将全面推行专门从事诉讼事务管理与服务的机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当事人今后进入各法院的审判服务大厅后,可以按照引导牌在各服务窗口便捷地办理各项诉讼事务,免去了预约承办法官等繁琐程序。
成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就是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查询案件、代收诉讼材料等 “一站式”服务,把重复性强、工作量大、分散性的事务性工作从审判工作中分离出来。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具有8项主要职能。诉讼引导,负责接待、引导来院人员和接听电话;案件查询,核实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告知其案件的承办法官的姓名、电话及案件审理进程;诉讼材料收转,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转交审判庭;上诉材料审查与办理,审查当事人提交的上诉材料是否符合上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开具诉讼收费单据,指导当事人办理上诉手续,并将上诉材料转交审判庭;上诉案件移转,接收审判庭送交的上诉卷宗及相关材料并送上级法院立案庭,接收上级法院退回的发回重审案件以外的案件卷宗,发回重审案件由上级法院直接交立案庭立案;对移转上诉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和超期移转案件进行通报;司法鉴定,协助审判庭确定鉴定机构、送交鉴定材料、取回鉴定结论,监督因评估、鉴定、审计等工作引起的审限中止及恢复;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提示,对即将到期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进行提示;调卷,负责管理上级法院调出和退回本院的卷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