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有记者在会上提问称,达赖昨天批评中国法院对去年“3.14”纵火案三名罪犯的判决,认为判决出于“政治目的”。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姜瑜对此表示,达赖多年的言行已经表明他是怎样的人,他关于“3.14”审判的言论与事实不符。
西藏自治区人民法院在审理“3·14”案件时,始终严格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法律程序进行,上述案件都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宣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他们的民族习惯和人格尊严受到尊重。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律师,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法院依法为他们指定了辩护律师。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法庭还为被告人配备了藏语翻译。地方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宽严相济、“严格控制和慎重使用死刑”的政策。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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