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房中房”月底开始 张桂芳:将分类管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
本报讯(记者/胡良光通讯员/刘火燕)散布在广州各地的房中房,由于管理混乱,容易成为犯罪的温床,市民对此投诉较多。笔者从昨日举行的广州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将在本月底开始专项整治“房中房”。
据悉,“房中房”是违法改建房屋的通俗称法,既有居民对自己居住套房间隔几个房间自用,也有在住宅内违法改建成多间,用于出租谋利的,其管理混乱,给广州治安带来了隐患。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道平指出,《广州房中房专项联合整治方案》即将出台,从本月底开始,广州就将专项整治三类“房中房”:损坏或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书房和厨房的上方以出租谋利的;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群众意见较大的出租屋。
张桂芳说,广州将争取在今年基本解决投诉强烈、治安消防隐患大的“房中房”问题,实现90%出租屋不存在房中房的目标,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有效防控房中房,确保房屋安全。
张桂芳介绍,广州将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实现分类管理,流动人员2000人以上的企业要建立工作站或成立管理小组。对有正当合法职业、固定住所和生活比较稳定的流动人员,纳入一般管理,重在完善服务;对无固定职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员,特别是流动闲散人员,落实跟踪管理措施。“这并不是歧视,任何国家都是这样的。对无业人员不能放任自流、该救不救。”在出租屋方面,则分为“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和“禁租类”,重点加强对后两者的巡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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