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佛法宣) 昨日上午,“809佛山邮政储蓄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贪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何丽琼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陈绮丽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霍婉华、陈国强、梁金祥、黎友勇等四人有期徒刑五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不等。
法院查明:现年45岁的何丽琼原为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服务部经理。自1999年至2003年间,何丽琼多次到澳门赌博,欠赌债共计400多万元。为尽快偿还赌债,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何丽琼组织、指挥陈绮丽(原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澜石邮政局局长)、霍婉华、陈国强、梁金祥、黎友勇等人以澜石邮政局和龙角邮政局邮政储蓄的名义,对外非法吸收陈柳娟等198名储户的存款共计人民币132490.8万元,其中,霍婉华、陈国强、梁金祥、黎友勇等人非法吸收储户存款45489.8万元至2726.4万元不等。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期间,何丽琼、陈绮丽将非法吸存的资金15978万元占为己有。2006年6月至7月间,何丽琼因与他人有隙,多次雇凶伤人,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5162元。
昨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何丽琼当庭表示要上诉。据了解,由于案情非常复杂,涉案受害人众多,检察院提交的证据卷宗就有300多卷(摞起来近4米高),该案的判决书约11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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