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4月26日电(记者刘翔霄)今年山西在进行全省“五一”表彰评选工作时,对涉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不达标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了“一票否决”参评制。
据山西省总工会副主席王兴旺介绍,此次推荐评选工作要求,凡违反《工会法》《劳动法》规定,未组建工会、未签订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金、欠缴工会经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当年发生3人以上伤亡事故和环保不达标等情况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不得申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记者了解到,由于评选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山西先后有一个集体、一个个人最终被取消评选资格。按照不再增补的原则,山西省“五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总数由998个变为9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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