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4月26日电(记者崔清新、赵超)汶川地震一周年临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灾区一些失去孩子的家长再孕时优生优育的观念比以前明显增强,但同时,一些在灾难中幸存的孩子家长存在溺爱其孩子的倾向。
都江堰市向峨乡党委书记付岷涛说,由于生育知识的普及和生育条件的提高,乡里很多打算再孕的夫妻在怀孕前一般都做定期检查,在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良好后才选择怀孕。
孩子出生后,乡里也会定期给孩子体检、接种疫苗,有效保证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家在北川县曲山镇任家坪的曾木会曾经有一双儿女,女儿17岁,儿子15岁,不幸都在地震中遇难。去年11月,已经39岁的她再次怀孕,她知道自己属于高龄孕妇,有一定的生育风险。在县电视台上看到孕妇可免费领取叶酸,帮助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后,她马上去领了一盒,经历了丧子之痛,她只希望未来的孩子健康。
今年4月初,四川省政府出台规定:2009年将全面开展“再生育全程服务行动”,免费为灾区符合政策拟再生育夫妇提供孕前、孕期和分娩三个阶段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并计划完成763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规划总投资12.96亿元。
不过,地震也给一些人的生育和育儿观念带来了负面影响。
映秀小学校长谭国强说,他发现不少在地震中幸存下来的孩子反而比震前表现得任性,这让他非常担忧。不少家长认为,孩子活下来就好,学得好不好不重要了。这些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状况、行为习惯、家庭能力等方面降低了要求,这对处于性格个性形成阶段的孩子们是非常不利的。
向峨乡党委书记付岷涛介绍,由于很多老百姓存在着“养儿防老”的观念,地震发生以后,不少村民认为生一个孩子不保险,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困难。
灾后,为了帮助遇难孩子家庭平复悲伤,四川省于去年7月出台了《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此后,不少灾后失去子女的家庭选择再孕。据四川省人口计生部门震后统计,灾区子女遇难并有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家庭共计6000多个;截至3月底,灾区已有900多名拟再生育妇女成功怀孕,不少地方已有再孕的孩子出生。震后一周年之际,灾区也将成为保证生育质量、转变生育观念的关键时期。
付岷涛建议,一方面,应该加强我国人口控制政策的体制机制调整研究,例如应该打击富人超生不怕罚的现象。另一方面,针对地震造成不少家庭子女伤亡,很多家长无法自拔的状况,应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转变父母在心理上过分依赖孩子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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