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傲多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天津市百盛购物中心侵权使用背景音乐的行为,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受理,这也是天津市首例侵权使用背景音乐案件。这是记者从音著协获悉的。
音著协在起诉状书中称,天津百盛在没有征得其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使用其管理的音乐作品作为经营场所的背景音乐,侵犯了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表演权。
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公开播放未经许可歌曲,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天津市百盛购物中心自2003年年底开业就开始侵权使用我们管理的背景音乐,从2004年起,音著协不厌其烦地与天津百盛交涉,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沟通工作,希望能协商解决著作权问题,但天津百盛不配合,一直侵权播放背景音乐,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音著协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