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许波 实习生 南明君
3年前,女儿借老公公2万元钱为父亲看病;3年后,女儿不认账被老公公告上法庭。
4月24日开庭时,年近80岁的李老汉让女婿背着自己,赶到郑州巩义市人民法院为亲家公作证。庭审现场,他流泪教育女儿:做人要知恩图报。
借老公公的钱不认账
2005年6月,家住巩义市西村镇的小王和李梅谈起了恋爱。
当年9月16日,王国强把多年积攒的2万元钱借给了李梅,两人还签订了“借款协议书”一份,约定使用期一年,如果到期不还,超期天数就按月息二分计算。当年底,李梅与小王结了婚,但婚后两人经常吵架。
一年很快过去,李梅父亲的病渐渐好转,还款日期也到了,但李梅迟迟不提还钱的事,眼看着小儿子结婚急需用钱,王国强便上门讨要,但李梅说,她从没借过王国强的钱。
对簿公堂,亲爹出来给公爹作证
王国强急了,去年8月3日,他拿着两人当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书”把李梅告了,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
但李梅不认可,她说,借款协议书上的字根本不是她签的。
庭审中,双方争执不下。法官传证人上庭时,李梅蒙了,小王背着李梅的父亲、年近80岁的李老汉进来了。李老汉对法官说,他生病时,李梅确实从王国强手里借到了2万元钱,他就是用这钱做了心脏手术。
李梅当即恼了,说父亲老糊涂了。听到这话,李老汉哭了。他对李梅说,若不是王国强借2万元给自己看病,恐怕他早不在了,劝李梅要知恩图报。
昨日,来自巩义市人民法院的消息显示,一审判决下达,李梅败诉了,法院要求其于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还本付息。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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