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陈某指认作案现场。
(福建)长乐市“摩的”司机陈某以载客为名,丧心病狂地对当地少女实施强奸、抢劫……近日,长乐警方经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破获强奸、抢劫案件8起。
载上少女拉往偏僻处试图强奸 河南少女小兰在长乐市一家纺织厂上班,今年刚满17岁。3月20日上午10时许,因为当天轮休,小兰准备去离厂区不远的旅游景点显应宫玩。
在厂门口等车的小兰,询问了几部“摩的”,司机要价都很高。
问到陈某,他开价只要2元钱。看陈某没有漫天要价,小兰就坐上他的摩托车,毫无所知地一步步驶向危险……
摩托车载着小兰走了20多分钟,还没到达景区。小兰听朋友说过,从厂门口到景区坐摩的只有不到10分钟的车程。她多次询问陈某,对方都答“马上就到了”。
10时30分许,摩托车开到漳港海边。见四下无人,陈某停下车,拿起车架上的一根镀锌管,一脸坏笑地逼近小兰。
陈某凶相毕露,把小兰按倒在沙滩上,用镀锌管架住小兰的脖子,并威胁小兰如果不听话,就要搞死她。小兰花容失色,大哭着挣扎,但陈某根本不理会,疯狂地拉扯着小兰的衣服。
就在陈某快要得逞时,忽然有摩托车的响声由远及近,看到有人经过,小兰攒足劲大声地叫了起来。陈某怕被人发现,惊恐中急忙穿好衣物离开,临走还不忘抢走小兰的手机。
衣服被陈某扯得支离破碎的小兰终于等来了一位好心人,小兰抽泣着借来手机,拨打110报警。
将计就计歹徒中了“美人计” 接到小兰报警后,长乐警方高度重视,金峰刑侦中队成立“3·20”专案组。
通过小兰的讲述,并对歹徒的作案工具、作案手段、选择对象进行分析,警方发现该案与两年前发生在长乐文岭镇阜山村田埂边的一起强奸案极为相似。
2007年3月27日,16岁的小丽放学回家,乘坐一部红色“摩的”。司机以“警察会查车”为由,七拐八弯地将车开到一偏僻路段的田埂边,将魔掌伸向小丽。
红色摩托车、车架上总放着一根镀锌管、高个、勾鼻、长乐口音……长乐市刑侦大队将之前收集的大量情报线索进行汇总分析,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捕工作随即展开。
民警通过对案件分析,掌握了陈某的活动规律,在金峰各“摩的”停放点守候。但作案后过去了好些天,陈某一直未露面。
犯罪分子一天没有抓获,就有可能多作一起案件,多一个受害人。为了尽快抓到陈某,警方决定利用其好色的特点,对其使用“美人计”。
民警了解到,陈某几年前与邻镇一妇女交往甚密,但近来已经好久没有联系。民警从此入手,准备找人模仿该妇女的声音,给陈某打电话。
4月23日早上7时许,陈某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说上午8时要雇他的车前往邻镇办事。陈某也没问打电话的人是谁,是如何知道他电话号码的,就欣然答应了对方。
陈某7时30分就提前到了约定地点,急不可耐地等着“猎物”送上门来。红色摩托车、镀锌管等犯罪工具与嫌疑人面部特征跟警方掌握的情况都相符,民警一拥而上,将陈某按倒在地。
距离上一次作案一个多月后,陈某终于被抓获归案。
变态色魔看到女的竟会脸红 经过警方预审,38岁的长乐人陈某交代,从2007年3月强奸小丽起,他就一发不可收,利用载客机会,物色年轻貌美的女子,将人载到漳港、文岭等地的偏僻路段,持镀锌管、使用暴力或语言威胁的手段,强奸、猥亵、抢劫受害人8次。
和陈某一起从事摩托营运的司机们都表示,想不到陈某会强奸女性。他们说,陈某平常沉默寡言,看到女的脸还会红。陈某的妻子也万万想不到,自己眼中没日没夜拼命载客,悉数上交收入的丈夫,竟然会犯下如此罪行。
陈某还交代了自己的种种变态行为。他说,平常看到有点姿色的年轻女子,他会放下生意不做,一路尾随。金峰镇一服装店的服务员得知陈某被抓,向民警讲述了一件往事,有天晚上7时许,她下班回家,在一个小巷内碰到了陈某,陈某居然当面脱下裤子,十分变态。
作案8起只有3人报案 多行不义必自毙,陈某落入了法网,留给受害者的是挥之不去的梦魇和伤害。警方注意到,陈某作案时所使用的摩托车并非套牌,也没掩盖车牌,但没有一名受害者留意到车牌号;对于陈某编造的诸如“警察会查车”等理由,也会轻易相信。
陈某交代的8起案件中,目前为止,只有3名受害人报案。
对于不少受害者都存在防范意识不强的特点,警方提醒单独外出的少女,碰到过度热情的陌生人,应多留个心眼。在乘坐“摩的”途中,发现情况有异常,应当用短信等方式与警方、家人取得联系,以免受到侵害。(记者范雄通讯员孙星峰郑尊文/摄)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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