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灾区治安实现"四无" 6灾区市州刑案降8.9%
法制网成都4月28日电 (记者马利民)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人民警察守护秩序和安宁。从震后第一时间抗震救人到灾后重建中服务群众,维护治安秩序,从发出《关于全部恢复公安派出所对外办公的紧急通知》到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地震灾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工作服务灾后重建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公安厅已先后下发各类文件逾100件。
伴随着灾后重建的脚步,四川省公安机关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将工作重心迅速转移到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服务灾后重建上来,努力为灾后重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结合全省破案追逃“大会战”,绵阳、成都、阿坝等6个灾区(市州)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三次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灾区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侵财型犯罪、扰乱灾区市场经济秩序等4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灾区群众在经受天灾之后不再遭受人祸。去年5月至今年3月,四川6个灾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8.9%,有力地保护了灾区人民财产安全,为灾后重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抢救生命阶段结束后,灾区公安机关迅速开始着力恢复灾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积极采取帐篷派出所、帐篷警务室等形式,恢复正常办公,维护灾区治安秩序。目前,全省灾区受损的1104个派出所、1565个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全部恢复办公。在灾后重建民间纠纷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去年5月至今年3月,灾区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同比仅上升了3.9%,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上升。
同时,全力做好灾区消防工作,强化防火教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将安置点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力量,建立了45个板房消防站、188个消防警务室、210个消防执勤点,强化消防巡查和执勤服务,确保了灾区1568个安置点、432773套板房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化交通安全“百日行动”,建立20余个重灾区交通事故会商机制,强化灾区交通管理,确保灾区道路畅通安全,有效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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