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今日公布2008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报告指出,2008年末全国卫生人员达616.9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达93.8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人员增加26.2万人(增长4.4%);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增加6552人。
2008年卫生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503.0万人,其他技术人员25.5万人,管理人员35.7万人,工勤技能人员52.7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24.2万人(增长5.1%),其他三类人员数变化不大。
2008年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08.2万人(其中:执业医师171.5万人),注册护士165.3万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80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5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25人。
2008年末,医疗机构卫生人员581.8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8.0万人,内:执业(助理)医师198.6万人、注册护士163.3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人员19.7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9万人。
2008年末,全国医疗机构床位403.6万张,其中:医院床位288.3万张(占71.4%),卫生院床位86.5万张(占21.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9.8万张(占2.4%),妇幼保健院(所、站)11.7万张(占2.9%)。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33.5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0.8万张,卫生院床位增加10.2万张。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由2007年2.63张增加到2008年2.83张。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