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新疆)自治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专项治理工作近日结束。目前,区内网站使用的地图图形,全部为测绘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示意图。
在自治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自治区测绘局作为自治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全区开展了涉及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截至3月底,在全区15个地、州、市共搜索网站539家,其中涉及登载错误地图图片的网站27家,大多数是链接粘贴和未依法送审的地图图片,部分网站复制粘贴了漏绘我国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问题地图”的图片。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1家网站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有部分网站进行了整改,对问题地图作了删除或撤换处理。
新疆测绘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发布的标准地图示意图,可作为各旅行社、旅游营销公司在编制旅游宣传品时下载使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各旅行社、旅游营销公司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擅自编印地图(地图册)在社会上销售。对未依法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各旅行社、旅游营销公司擅自编制、展示、登载、散发附有地图和地图图形的旅游宣传品,该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或处罚。(作者:兴科、张麒、杨世军)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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