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透水15人遇难 湖南衡阳批捕七名责任人
本报讯(通讯员李建辉 李文运 欧阳强)日前,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常宁市“3·21”重大透水事故(本报3月23日一版曾作报道)责任人李桂芽等7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事故煤矿原系常宁市三角塘镇企业办下属煤矿,2008年6月被整合到常宁市五七煤矿(已被省政府颁发采矿许可证)。犯罪嫌疑人李桂芽、刘五成、廖爱国、廖楚平、刘黑子、彭青春6人均系该矿股东,廖年林系该矿负责探水的安全员。7名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办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相关职能部门责成停产整顿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今年3月18日,该矿发现井下有透水现象,在未排除隐患的情况下,7名嫌疑人开会决定冒险组织工人继续生产。
3月21日,该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致当天下井的13名工人全部遇难。彭青春、廖年林事发后归案,刘黑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李桂芽、刘五成、廖爱国、廖楚平畏罪潜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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