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视角
郭立场
28日,从深圳市公安部门获悉,刺伤城管队员的女摊贩已经被刑拘,民警正在追捕刺伤城管队员的男摊贩帅建华,目前帅建华仍然在逃。另外还从当地新安街道城管执法队了解到,他们正在添置防刺背心,准备让队员们学习一些基本防身术,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广州日报》4月29日)。
近年来,“管管城管”的声音早已响彻坊间,遗憾的是,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卓有成效的举措,也没有看到城管自身形象的改观。而城管添置防刺背心,“学习一些基本防身术”却被提上了日程。
城管购新装备、学防身术,固然可以使“强者更强”,但终究能在多大程度上修复城管的形象?易言之,这种改善只是强调“武装”的层面,并没有考虑如何消除“暴力抗法”的根源,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对立,甚至还会因此引发更为剧烈的对抗行动。
从表面上看,复杂的执法环境扭曲了“城管心态”。但客观地说,主要矛盾还在于城管队伍缺乏公共管理训练,工作方式简单僵化。尤其在处置突发事态、矛盾热点问题时,更是集中暴露出程序缺位、经验不足等问题。目前,国内城管人员大多仍采用现场执法的传统管理方式,这更加剧了与摊贩的正面冲突。城管人员被形象地称之为“三强”突击队,即强拆房、强拖车、强拉财物。频频发生的“城管事件”显示,由来已久的城市“城摊经济”需要一个合理出口。
事实上,作为城市管理中的弱势群体,小摊贩在社会地位、经济能力、认知能力、表达能力上的欠缺,使其话语权难以充分发挥。在现实中,他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就只能通过违法摆摊、暴力抗法等方式来表达他们对现存城市管理制度的不满。这种表达方式,既是对城市管理制度的破坏,也增加了社会成本,而自己的利益还是得不到法律保护。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他们始终在事实上被排除在立法体制之外,不能参与到规则制定中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各方利益群体进行公平的沟通。
在现有体制内,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今后应遵守何种改革路径,是完善该体制的首要问题。美国当代著名学者埃尔金、索乌坦等人认为,“为美好社会设计的政治制度”,应该有三项用途:限制政治权利滥用,能够很好地解决社会问题,有助于形成公民们的性格。1959年在印度德里召开的国际法学家会议上通过的《德里宣言》中指出: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的生活条件。
因此,城管执法制度今后的改革无疑应遵循这种思路,即赋权与限权并重,“执法型城管”要向“服务型城管”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以及“公众城管”,应是城管改革的方向,也是杜绝粗暴执法及抗法行为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