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关招人 大学生占三成以上
今年广东求职大学生逾50万人,省府出台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黄艳 通讯员 粤劳宣
昨日,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公布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
据统计,今年广东省应届大学生和在省外高校就读的本省籍应届生共36.3万人,加上来广东求职及往年暂缓就业的大学生,预计超过50万人,相当于今年全国毕业生总人数的1/12。目前的签约率与往年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五一”假期后大学生可上网查询到各项优惠政策。
扩大就业渠道'
农村任教可退还学费
2009年起,每年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今明两年计划选聘1000名大学生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今年公开招聘1.6万名基层中小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大学生也可申请,大学生到粤东西北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并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工作。
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工作满3年的,由政府全额返还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其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
对参加并完成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参加服务基层专项计划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
用人单位优惠政策
企业招大学生可享社保补贴
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人数超过上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超过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珠江三角洲地区最长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可放宽至1年。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吸纳大学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的补贴期限可放宽至1年。其中,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不裁减大学生技术骨干的,可按实际参保的大学生技术骨干人数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岗前培训大学生也有补贴
企业如果组织大学生参加岗前培训还可获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按照规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大学生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各类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应届大学生就业,且用人单位与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公务员扩编优先招大学生
按照规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或扩编岗位(除特定岗位外)应优先招收大学生。其中,省直和市直机关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的比例一般分别不低于50%和33%,并逐年提高比例;事业单位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和应届大学生的比例均不低于30%。
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采取科研助理等方式,积极吸纳尚未就业的大学生参与,使其在1~2年内参与相关的科研项目或从事教辅工作,工作期间可签订服务协议,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列支。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创办公司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2010年12月31日前,大学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大学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税费减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按照规定,大学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服务收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创业成功可享数千元资助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招用本省户籍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大学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创业成功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4000元。
3年提供6万个见习岗位
2009~2011年,广东将重点扶持4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6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3年内,全省将有5000家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可提供6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高于120%的生活补贴。
政策与数字
2009年起,每年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
今明两年计划选聘1000名大学生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今年公开招聘1.6万名基层中小学教师,大学生到粤东西北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省直和市直机关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的比例分别不低于50%和33%,并逐年提高比例;
事业单位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和应届大学生的比例均不低于30%。
创业大学生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大学生创业成功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珠三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为3000~4000元。
2009~2011年,重点扶持40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6万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
未就业帮扶政策
登记失业可领
临时生活补助
据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介绍,目前有三种途径帮扶毕业后仍未就业的大学生。
一是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凭《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享受各项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二是大学生可参加岗前培训,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三是由相关部门安排参与见习计划。
据悉,登记失业的大学生可领取临时生活补助。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家庭的大学生自登记失业当月起即可按月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