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十多天的时间里,关于城管的新闻从未间断。从“城管秘笈”引起人们对城管暴力执法的口诛笔伐,到深圳城管街头执法被捅伤成了躺在病床上的受害者,城管与摊贩关系的话题持续引人关注。
4月30日《钱江晚报》一则关于城管的新闻同样引起热议。
杭州城里,卖胡柚的小贩祝经海开着一货车被城管人员拦下,城管将小贩强行拖下车。小贩解释说,自己并没有开始卖胡柚。城管要扣车,小贩老婆跪了下去,小贩见不得老婆受委屈,一头跳进街道对面的贴沙河。而城管局的回复是,他们能确定小贩祝经海是在非法叫卖胡柚,小贩夫妇不配合工作,还咬伤和抓伤执法队员,并煽动围观群众。
在城市管理者难以从根本上厘清“城市到底是谁的城市”的认识论之前,在小商小贩还不能自觉维护城市秩序的前提下,城管和商贩这两个群体之间的矛盾,已经难以用“谁是谁非”来简单判定了。俗话说,“工商管富人,警察管坏人,城管管穷人”。因为管的是“穷人”,管的是普遍意义上被人同情的弱势群体,管理不好的话既被城市管理者批评又被小商小贩们唾弃——城管俨然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在这样的现实情形下,公众的同情心也常常摇摆不定,该同情小贩还是该同情城管,判定的标准似乎只有一条——看城管和小贩的争执中,谁受的伤最重。深圳城管街头执法被捅伤,躺在了病床上,成了被同情的对象;而杭州城里刚刚发生的这一幕小贩被城管逼跳河事件,小贩显然更值得人同情。
可无论如何,城管毕竟是戴“大檐帽”的,他的地位和权力要远远高于那些“戴草帽”的小商小贩,在小商小贩面前,无论有多么极端的事件出现,城管都会被当作强势的一方。对峙冲突中,在强势的城管面前,暴力或自戕都可能成为弱势小贩的武器。
在深圳城管执法被捅事件中,有一线的城管队员向记者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小贩,不管是卖水果的,还是卖别的的,他们都相应地备上刀或者铁管抵制城管执法。可是小贩们也有自己的苦衷,“人逼到急了是没办法的,城管就是抢我们东西,他们有人给工资,我们都是靠着自己的劳动去赚钱养活家。”为了生计,他们只能用这么极端的方法来“吓唬”城管;在粗鲁暴力的执法面前,他们似乎只能棍棒相加,兵刃相见,以暴防暴。
没有人愿意知法犯法,暴力的对抗或许只是一种极端的无奈。而小贩自戕,同样是以另一种极端抵抗城管粗鲁的执法。杭州城里跳河的那个小贩分明知道“不能和城管打架”,所以选择自戕的方式来抗诉。暴力或自戕成为弱势小贩对抗强势城管的工具,终归都是这个时代的一种悲哀、一个耻辱。
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城管们可以穿上“防刺背心”等防护设备,可是谁又能为小商小贩们的生计穿上“防刺背心”呢?城管制度很长时间以来一直被公众诟病,如果我们还不能迅速对城管制度做出“生死判决”,不能从制度上来根本化解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那至少在执法行为上可以有所改进吧?在这样一个文明社会里,“使强者有所忌惮,让弱者有所扶持”的执法理念,终归应该胜过“城管秘笈”中的歪门邪道吧?“霸者掳地,治者攻心”,人性化的执法往往比强力和霸气更加有力。有谁会相信,面对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和善意疏导,小商小贩们还会选择暴力或者自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