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高地
曹康泰:建立养老保险法制 实现社会利益平衡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在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九届法律研讨会上表示,应当通过建立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实现社会成员的利益平衡,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曹康泰说,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法律制度。为了使老年人享有体面的生活,应当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应当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功能,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促进制度的可持续稳健发展;应当做好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老年补贴等制度的衔接;对财政供养人员、企业职工、农民以及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等不同人群,可以建立各有特点、有所区别的养老保险制度;应当进一步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以及个人养老储蓄,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层次发展;应当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待遇。
今后,中国将继续以积极的态度同世界各国及有关国际组织加强在养老保险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从中国国情出发,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编辑点评: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法治国家有责任确保年老的公民享有体面的生活。因此,如何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快完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规范养老保险资金的征收、管理、运营和监督,是我国面临的迫切问题。
(本栏目照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