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5月1日电(记者邓建胜)为促进基层档案事业发展,保障档案安全保管,江西省从今年起设立县级综合档案馆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用于符合条件的县级综合档案馆维修改造。
据介绍,江西目前有县级综合档案馆100个,大部分档案库房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令人担忧,面积狭小,馆库容量严重不足,设施设备简陋且功能单一。
为保障档案安全保管,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资源利用需求,加快和改善全省县级档案馆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装备,江西决定从2009年起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县级档案馆危旧房的维修改造和新建档案馆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更新。
为加强对县级档案馆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江西省规定,档案馆库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确定建设规模,建筑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类以上建筑面积标准。旧馆库维修须得满足20年以上档案保管利用需要,设备购置应满足档案安全保管的需要。
补助标准对危旧房库房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每个档案馆按40-60万元标准补助,对新建档案馆设备购置每个档案馆按80-140万元标准补助。凡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局、档案局审核后联袂上报各设区市财政局、档案局审核,汇总后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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