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02 03:10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张隽波)记者4月27日从省环保局获悉:凡在我省各级交管部门注册的机动车,在今年5月1日后进京的,必须同时取得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证和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证,没有取得的进京车辆将一律予以劝返。
办理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证的机动车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车型必须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保车型查询系统》中;必须取得地级市环保部门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满足上述条件的进京机动车须到当地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检验:核对车辆的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辆注册日期等内容,必须符合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保车型查询系统》;对机动车排污状况进行测试,检验结果应满足在用车排放标准的要求;经外观检验和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由地级市环保部门核发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证和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证并登记备案。已领取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车辆,其满足环境保护部进京车辆环保合格证发放要求的,可根据检测时的数据直接领取进京合格证,各机动车检测单位不得重复检测收费。
据了解,此次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证的发放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