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实施,促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
此次活动由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法制日报社承办。
此次征文活动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10月20日结束,历时6个月。10月20日以后,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获奖个人名单和优秀组织奖名单。本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奖金分别为每人1500元、1000元、300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凡是参加征文活动的文章,要求围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等内容,通过记述公务员个人在学法用法实践中的经历、感受和体会,反映法治在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内容要有理有据、言之有物、真实感人,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论文、散文、小说、故事等(诗歌除外),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获奖作品将统一编辑出版,作为内部资料使用。
广大公务员投稿请标明征文字样,并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法制日报》社政文新闻部收。邮编:100102,电子信箱:wukun2115@126.com。
征文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20日,以邮件发出时当地的邮戳时间为准。
“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