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靳晓磊)原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缩减为6个工作日。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该局最大程度加快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速度,对部分审批项目时限进行了大幅压缩。
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市环保部门迅速行动,在确保审批严格、有序的基础上,通过下发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等措施,加快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速度。
按照同级审核的原则,市环保局重新划分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将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类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县级环保局,减少了建设单位跑办环节和时间。
同时,采取审批人员提前介入的方式,主动做好服务,以保证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首先,审批人员在建设项目咨询阶段便提前介入,及时提醒环评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其次,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提前介入,及时了解环评文件编制的缺陷和不足,供环评机构参考,极大压缩了审批时间。
目前,该局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或答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或答复;水、大气排污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房地产类项目的环评审批,市环保部门也将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