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琦)为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创业质量,切实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近日,山西省工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就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提出“七条意见”。
“七条意见”包括:一、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干部组织和参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不收任何费用。
二、鼓励大学生村干部依托基层政府和村集体创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机构,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和外出务工农民。三、鼓励大学生村干部以各类知识产权出资创办经济实体,创办设立公司知识产权出资比例最高可放宽至70%。四、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不限制其最低出资额,无需资本验证,免收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费、营业执照工本费和年度验照费用。五、支持大学生村干部积极充当农村经纪人,拓宽农副产品流通销售渠道。六、允许大学生村干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在农村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七、各级工商部门为大学生村干部创办各个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只要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核准登记、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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