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5日讯 台湾竞争力论坛下午举办“两岸共同打击消灭犯罪”座谈会,国民党“立委”邱毅表示,希望两岸签署共同打击犯罪协议之后,能够让台湾潜逃到大陆的经济犯无所遁形,也希望两岸合作打击犯罪不是嘴巴说说而已,要真的能够落实。
据台媒报道,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庆启人指出,这次两岸签署的共同打击犯罪协议,得以避开司法制度向来具有高度“主权”争议的问题,跳脱司法互助的“国际、区际”等政治定位框架,而以平等互惠的方式协商,并对于两岸长久存在的文书送达、跨境取证及经济犯罪遣返达成突破性协议,值得肯定。
庆启人指出,这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的签署,内容涵盖广泛,等同于将国际间合作打击罪之双边协定,如能有效执行,将大为提升两岸打击犯罪的成效。庆启人建议,未来两岸应以此协议为基础,建立经常性之人员互访,工作谘商及法制实务研讨,以利于两岸侦查及司法合作的进行。
对于两岸指标型重大经济犯如何遣返的问题,前“警政署长”、中央警察大学校长侯友宜认为,可以参考金门协议以及现有之遣返经验,利用已开放的两岸客运包机航点之往返航班,执行刑事、通缉犯遣返作业,以提升遣返作业的即时性与便利性。
侯友宜建议,两岸协商通缉犯、刑事犯的遣返方式时,可以不限定海运,必要时可以增加空运的方式,遣返地点也不限于金门、马祖地区,必要时可扩及第三地区,例如香港、澳门。
他也建议,依据金门协议规定刑事犯遣返之协助范围应予扩大,除通缉犯、刑事犯的遣返之外,宜将目前对台湾治安影响深远的组织犯罪、毒品、枪械走私、诈欺犯罪、海上渔事纠纷、抢劫等刑事犯罪,亦增列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之范围。
侯友宜并认为,两岸治安单位和人员应该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建立警政高层定期交流互访模式,甚至由台湾刑事警察局与部分大陆省级公安单位及香港、澳门警方互相派驻警察联络官,针对个案直接联系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