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答案
地震 何时算结束
“这涉及到诉讼时效、合同违约免责等问题。
“地震究竟什么时候算结束,到现在还没有明确。
4月14日中午,北川县委政法委书记张周凯接待主持了由中国社科院和四川省社科院组织的灾后法律问题调研研讨会,在北川县法院挂职锻炼的副院长申东抛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需要明确的时间点的意义是——“这涉及到诉讼时效、合同违约免责等问题。”
“5·12”大地震,这种不可抗力的起始时间应无争议,但究竟什么时候结束迄今未有官方明确。
“什么才算是地震结束,有专家说要3到5年,因为余震不断。北川这种极重灾区,不可抗力究竟是适用3个月,还是6个月,还是一年呢?法律并没有明确,就产生了法律冲突。”魏宗久说。
另一位副院长告诉记者:“我们现在也在调研,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魏宗久提到一个案例:地震当天设备已经从湖南运到贵州了,地震后联系不上,把设备拉回去了。北川这边说我们现在能用,我该给钱给钱。那边说你财产厂房都没有了,能付得了货款吗,一直不供货,两家就打官司。
“最高人民法院搞了一些司法解释,要求对灾区处理这些案件适当放宽,就给了我们自由裁量权。”魏宗久说,“完全按法律判肯定有一方不服气,这个案子到现在还在调解,没有结案。”
死亡时间 怎么认定
“目前我们这里,相同辈分中没有继承人的推定先死亡,辈分高的推定先死亡。
怎么确认同时死于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也是一个棘手问题。
“事实上肯定是有先后顺序的。有的是14时28分死亡,有的是在抢救的路上或治疗过程中死亡,还有埋在废墟里的,还有5月13日、14日、15日死亡的,都叫地震死亡,是同一事件。死亡时间不同会引起继承顺序的变化。”杨厚全说,“目前我们这里,相同辈分中没有继承人的推定先死亡,辈分高的推定先死亡。”
北川县法院的一个案例触及了这个问题。一个女子离婚后买了一份保险,但在地震中与孩子都遇难了。保险金的分配产生了纠纷,依据推定,大人死于孩子之前,但孩子也遇难了,继承权就到了孩子的爸爸那里,虽然这肯定不符合女子生前的意愿。北川县法院依法判了,但女子的亲人提起了上诉。而此案中,如果能确定孩子先死亡,继承人将是女方的亲属。
土地使用权 怎么办
“至今还没有出台东西,这个问题非常复杂。
北川县城一位企业家,在2004年通过拍卖,买断了北川的自来水特许经营权30年,花了1500万元,后来还投入800万元。作为北川资产排在前几位的商人,他在大地震中损失了6000万财产。
他的问题是自己是否能延续新北川的特许经营权。他认为自己有能力继续做好新北川供水工程,并且能得到银行的支持。但是他一直在等待。
而更加棘手的问题是,他和其他北川的企业家,还有北川城乡居民,他们的房屋没有了,但还在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北川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北川老县城土地使用权方面至今还没有出台东西,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因为整个老县城被规划为国家地震博物馆,被再利用。政府主流的观点是应该给补偿的,但是操作层面,怎么补偿,是置换,还是货币补偿,还是在以后的保障房建设中解决这些问题,还没有成熟的方案。”
企业的土地问题,矛盾十分尖锐。政府陷入难题。因为新县城的供地有限,等面积置换,存在补价格差的问题;等价值置换,面积可能是原来的一半。
与此相关的房屋贷款是否偿还、如何偿还问题:“目前搁置在那里了,没有一例办的。”
北川县委政法委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估计还是得还,不还是不可能的。”他在信用社贷了三四万元买了房,地震后房子没了。
无奈的选择
民事调解 近九成
“成功的案子,不一定在于判决书写得多好,要看结果。
“主要思路还是调解,因为要维护灾区的稳定和谐。假如每个案子我们都判,当事人不服,就会影响安定。”杨厚全说。
今年一季度,北川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0件,办结192件,审(执)结率为87.27%。其中民事纠纷案件171件,调解结案132件,调解率达到了88%。而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全国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为58.86%。
但调解并不简单,有的案子要经过五六次调解,庭前、庭审中调解,休庭时还要做面对面、背对背的工作,最后才化解矛盾。
地震后,双方失去了亲人,大家心情比较沉重,要在心理上打动他们,取得一致的调解意见。“我们的民事审判着重调解,调解才能案结事了。”
“判决看重法律效果,但是调解既重视法律效果,又重视社会效果。案子办到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我们的案子肯定就是成功的案子,不一定在于判决书写得多好,要看结果。”杨厚全说。
“法院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这种选择是无奈的。”北川律师代国章认为,“有些案件就按照法律简单地判决,可能矛盾依然没有解决,很多案子执行上也很难,所以一般说来,从灾区的司法实践上,应该是以调解的方式为首要选项。”
“一个孩子的父母遇难了,没有留下财产。他们震前买了一辆车,向九名原告借了大概20万块钱,地震后涉及到父母借钱怎么还的问题。这九名原告要求把车卖掉,全部给分了,我们考虑到孩子还在读书,找九名债权人坐下来商量,给这个小孩留一部分。他们同意了,就留下了2万块钱。依法律判,就没有小孩的。”北川县法院副院长李芝军讲这个案例是灾区独特现实的写照:完全依法办案,会很残酷。
长期的压力
法律和实践的考验
“北川大概要20年左右,才能恢复到震前那种有序的、平稳的状态。
“因为灾难,家庭关系、婚姻关系、财产关系、社会关系都发生了非常非常大的变化,这样的情况下,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包括人的心理很自然地受到很大冲击,尤其是涉及到利益得失的重新分配,在各方面得到反映。”北川县法院政治处主任李昌平说,“这些社会现象并不是越来越简单的,很多方面是越来越复杂。有些矛盾可以通过法院调整,但更大的矛盾和纠纷只能通过国家、政府来解决。”
“而且矛盾会长期存在。按一些领导的经验,北川大概要20年左右,才能恢复到震前那种有序的、平稳的状态。”李昌平总结道。
北川一位司法界人士提出了问题,“常态下制定的法律在发生这么大的灾害后,再用它来调整非常态下的社会关系,是否有些不适当,操作上是否有些困难?”
北川灾后重建面临的法律问题,直接考验灾区司法人员,也考验国家成文法律和实践。
参与征地拆迁过程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关系不和,地震后房子垮掉,不久离婚了,调解书上写上夫妻无共同财产。但征地拆迁过程中,房屋废墟要补偿8.6万元。女的找到工作组,男的就不给。”依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问题在于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现在还没有判。如何裁决?也许只能调解。
本报特派记者 一陶
发自绵阳北川安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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