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增加了网络、传真等新的举报渠道。
《规定》明确,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给举报有功人员颁发奖金。
因为数额巨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规定》对每案的奖金上限作了限制,规定奖金数额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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