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周庆华 许锡芳
今报郑州讯 一名中国籍男子从津巴布韦走私象牙,警方共查获了总重量126公斤、价值535万余元的象牙。昨天,郑州市检察院透露,法院将于近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从事个体经营的王富康把生意做到了津巴布韦。
他发现,从津巴布韦往国内走私象牙可发大财。于是,王富康找来侄子王月一和好友张娟娟,一起走私象牙。王富康先在津巴布韦收购象牙,然后指导王月一和张娟娟,通过行李伪装夹带的方式,从津巴布韦将象牙带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第一次,他们成功了。
2008年6月,王富康带回了10件行李,行李中夹带了相当数量的象牙和象牙制品。这10件行李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时,有一件行李没有随机抵达,王富康便把王月一的电话号码留给了机场。去年6月17日,那件迟到的行李箱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后,被机场安检人员查出重15公斤左右的象牙。
发现情况后,海关工作人员立刻将物品扣留,并联系王月一。感觉事情不妙,王富康等一直躲着不露面,并决定尽快卖掉手里已走私过来的象牙。根据检察机关掌握的材料,王富康先后卖给福建仙游县陈为仁等76公斤象牙,获利40多万元。随后,王富康、陈为仁等相继落网。
经司法机关追缴认定,王富康一案共查获126公斤象牙,总价值为535万余元。检察机关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对王富康等人提起公诉,王富康对犯罪事实的供述基本是“零口供”。目前,此案已经审理完毕,法院将择期宣判。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的,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走私20万元以上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