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5日讯记者陈丽平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了解,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把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切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对2006年至200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情况,2008年公务接待、一般性费用支出及用电、用油、用水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削减的具体指标,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上举报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特别对中央要求压缩、降低、削减的经费情况逐项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据了解,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于10月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