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油黵地天主教小学(海泓道)男教师朱志华,否认6度与13岁以下的女童性交。来源:文汇报
人民网5月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油黵地天主教小学(海泓道)的一名前男教师,被指于4年前为年仅12岁的女毕业生X补习时发展师生恋,约3年间性交300多次,其间女童珠胎暗结,更涉替她付钱堕胎,两人分手后,女生在新男友劝告下报警。案件昨于高院开审,X女生控诉被告几乎“日日想做”,如她拒绝对方便会发脾气,基于自己已经奉献了宝贵的第一次,令她感到反抗也没有意思,唯有继续与他在一起。
被告朱志华,39岁,昨于高院否认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6度与13岁以下的女童X、及5度与16岁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另涉一项串谋促使流产罪名而受审。他于庭上神态自若,离开法庭时更表示“很轻松”。
称坐被告大腿“非爱上他” 外形纤瘦,脸带稚气的17岁女事主X,现时在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就读1年级。她昨在录影会面供称,被告自小学3年级教授她数学及体育科,是一名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自己也很尊敬他,不时会到被告位于油黵地平安大厦家中替他改簿,其间有坐大腿的亲密行为,但事主表示感到“好惊”,不懂拒绝老师,但并非爱上他。
及至2004年事主已升读同区中学,更成为他的补习学生;同年年初,事主单独与被告在上址共处,2人在大厅沙发上亲吻,被告突然询问事主:“想不想试下同我发生性行为?”事主称不知如何回应,被告即抱她入房性交,但没有成功射精。她自感当时年纪小,对方又是老师,没有想到事件的严重性。
怀孕3月被告出钱堕胎
事主续指,献出童贞时痛到流眼泪,没有想到会有第2次,但相隔数星期,被告游说事主“试多次”,终于成功在性交中射精。至2004年暑假,事主发现自己迟来月经,被告遂吩咐她到油黵地万荣大楼一间诊所验孕,证实怀孕3个月。被告即时要求事主堕胎,虽为她付手术费,但让她由3,000元压价至2,800元;数天后,事主接受堕胎手术,其间她只感到腹部传来经痛的感觉,全身冒汗,手术后本想窥看吸取出来的东西,但已全身乏力。
事后她回想,最令她无法释怀的的,是“医生”禁止在手术后1个月内性交,她自己也怕再怀孕,但不够2星期,被告又要求发生性行为。
献出第一次拒绝无意思
事主在录影中虽语带轻松,但对于自己不爱被告,却要跟他发生关系感到“很惨”。她形容被告是“两面人”,一方面对她温柔,但只要拒绝跟他性交,便会发脾气,甚至大力关门发泄,事主引述被告指性交后便“拥有了”她,自己亦已献出宝贵的第一次,“拒绝他性交也没有意思!”唯有继续与他一起。惟事主X表示,奈何被告几乎每天要求性交,也没有戴安全套,虽然自己不断拒绝也无效,她更曾在性交中哭泣,很想事情只是发梦而已。
X:自知不爱他决心分手
她估计在这段时间,2人性交多达300多次,多数发生在星期六,在被告家中度宿,或平日到他家中补习的时候,惟被告也不理会大厅是否有补习学生,或是否有借宿的学生在睡觉,均会要求与事主在房中性交。至2006年12月,事主已为中四学生,她认为已懂得分辨自己根本不爱被告,纵使被告曾威胁用刀伤害2人,也决心分手。
与年长20岁的小学老师发展忘年恋,事主X作供忆述当年与被告发生关系时,感到自己“好惨”。然而,她在事件初期并没有选择报警,只因认为事件被学校及同学知道后,会承受不了压力,至2007年她结识了新男友,感到不可隐瞒下去,决定将“郁住”心中多年的事说出,令自己好过一点。
被告要求勿公开两人关系 事主X昨于会面记录供称,自2004年1月与被告朱志华发生性关系后,被告一直要求事主不要公开2人的关系,“他一开始已讲得很清楚,自己都不会同人讲。” 事主续指,她也认为事件令她“很丢脸”,不希望中学校方及同学知道,往后逐渐长大,也知道事件非好事,不会告知别人。至就读中四那年,她仍然选择不报警,因当时须准备会考,其时身边有女同学因怀孕致事件传遍校园,令该女同学被事件缠扰多时的遭遇,令事主受到影响,担心将事件宣扬,便要应付很多事情,甚至承受不了别人的目光。
网上揭真相男友陪报警
直至2007年,事主认识了26岁的男友,不希望向他隐瞒这事,同时感到事件郁结在心里十分苦闷,事主遂于去年8月在网上告知男友,其男友表示不会介意,并鼓励事主将事情真相讲出,2人遂于同年9月8日晚到警署报案。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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