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扬) 昨天,在中央政府网做客在线访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2009年中央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安排493亿元投资补助资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
今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建设部对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做了一个三年工作规划,在今年的年度计划中,提出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改造棚户区80万户,并对近80万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
齐骥说,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当中,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家庭是通过提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来租符合自己需要的住房的。对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保障到13平方米左右。换句话说,就是三口之家应该是有40平方米左右的居所,这是廉租住房的建设标准。当然这个标准不是唯一的,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实际居住状况,可能有些高低之差。
保障房监管严于商品房
谈到保障房选址,齐骥说,在国务院的文件当中,对城市的廉租房建设和经济适用房这两类保障性住房的选址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在一些大城市,城中心、商业密集地区的土地价格比较高,不少地方政府舍不得把这些高地价的位置拿出来建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我们提出,不论在什么地方建普通商品房,都应该配建一部分保障性住房,这样使得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地理位置更便于家庭生活和工作。”
“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选址尽可能安排在公共设施比较便利和商业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近郊区。比如北京地区,主要安排在轨道交通附近的地方,医院、小学和商业相对比较发达的地方。”齐骥说,现在有政府把关的程序,通过建筑质量监管若干个程序中来保证房子的质量。对于保障性住房,监管程度还要严于一般的商品住房,在文件中应有这样的要求。
保障性住房不会冲击商品房市场
对于大规模的建设保障性住房会不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影响的问题,社会各界都比较关注,建设部为此召开了多次座谈会。齐骥表示,通过专家的论证和调查,总体看,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所供应的群体是完全不同的,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是那些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这类家庭的收入水平低,不具备购买和承租商品住房的支付能力,即使国家不建保障性住房,这部分家庭也很难进入商品住房市场,因此,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会对商品住房市场造成大的影响。
一些地方的经验还从正面表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不相悖,随着保障对象的清晰界定,不同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渠道逐步明朗,有利于稳定市场。齐骥认为,关键还在于政策上必须界定,在标准上作出明确的划分。简单地说,就是该走市场的就走市场,该纳入保障的就纳入政府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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