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8日电(记者姜德群)春耕生产来临之际,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积极配合农机部门“农机下乡”活动,开办了农机具购置专项贷款。
农机具购置专项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对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奶农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供货企业提供的农机具购置配套贷款,基本运行模式为“三三四制”,即在国家补贴农机具价格的30%(单户补贴限额最高为12万元)、借款人自筹资金不低于30%的基础上,农村信用社提供不高于40%的贷款。
据了解,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供货企业的贷款,比照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进行。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当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利率,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可延长至2-3年,贷款方式主要以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为主;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采取抵押或保证方式提供支持。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正在办理农机具购置专项贷款。各地按照“阳光信贷”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简化贷款手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符合条件的农机具需求者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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