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贫困生可在信用社办贷款 累计不得超过2万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公布了一种新型的助学贷款业务,凡是陕西省户籍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等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到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等户口所在地的各农村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
分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两种
这种新型助学贷款业务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主要面对当地户籍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在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的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发放的贷款。其用途是帮助贫困生支付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程兴财介绍,该助学贷款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还款期限也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具体确定。
上月底,央行发出通知指出,目前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省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贷款的偏少,办理手续比较繁杂。
央行表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同时也要大力推动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不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使民办、公办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帮助。
申请贷款需提交规定资料
那么,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程兴财介绍,该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指申办的高校学生的家长或者法定监护人,按照法律程序依次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等愿意承担该生在校期间学费及基本生活费用的公民,同时应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借款人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合法的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所在街道(乡、村)政府部门提供有效证明;贷款受益人的学籍证明;居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者金融机构承认的信用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开户行的账户和账号。
贷款受益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陕西省户籍,录取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 日 制本、专科(含高职生)、研究生,并能正常完成学业,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收到借款申请 7日内给答复
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如下:
1.借款人向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
2.农村信用社收到借款申请后,审查其贷款资格,并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对符合贷款资格的借款人,根据其信誉等级情况,主要采取信用贷款的方式;对没有评定信用等级的借款人,可在自愿基础上,实行亲属、朋友联保的方式担保,并由学生本人签订承诺书,承担连带责任,确保贷款偿还。
4.经审查后可以发放贷款的借款人,农村信用社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记者 陈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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