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17岁的少年刘某夜砸自动取款机,没偷到钱却触犯了刑律。近日,刘某被检方以盗窃罪公诉到了顺义法院。
刘某是山东省人,去年10月来京后在顺义区高丽营的巡逻队打工。检方指控,今年2月4日凌晨4时许,刘某巡逻时发现顺义区高丽营农村商业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周围没有摄像头,他于是在该自动取款机附近捡了一块砖头,将两台自动取款机的显示器砸坏。
刘某并没有看到钱,于是离开现场回了老家,但3天后就被查获。
取款机中当时有20余万现金。检方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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