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杨守勇)在已查明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的河北蔚县2008年“7·14”特大矿难瞒报案件中,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处分。经张家口市委研究,目前已免去李宏兴的蔚县县委书记职务;免去祁建华蔚县县委副书记职务,责令其辞去县长职务;矿主李成奎、李向奎、李发奎等涉嫌犯罪人员,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
去年7月14日,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但事故发生后,面对出现的人员伤亡,当地县、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首先想到的不是主动到现场组织实施救援,而是“不能把事情捅出去”,并想方设法隐瞒事实真相,有组织地封堵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事故发生的渠道,甚至包括一些媒体记者也收受了“封口费”。
据了解,张家口市和蔚县当地党委、政府明知该井是非法矿井,却在长达三年半的时间内,不依法组织查处和关闭。张家口市安监部门负责人不仅平时向多名矿主索要钱款,甚至在事故发生后,仍然肆无忌惮地收受矿主为隐瞒事故所送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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