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讯记者陈丽平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一个防灾减灾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表《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注重减灾的法制建设,颁布实施一系列减灾法律、法规,逐步把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白皮书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水土保持法、防震减灾法、水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气象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消防法和抗旱条例、水文条例、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等30多部防灾减灾或与防灾减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将根据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减灾的法制建设。
白皮书指出,多年来,中国政府坚持把减灾纳入国家和地方可持续发展战略。1994年3月,中国政府颁布《中国21世纪议程》,从国家层面明确减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管理水平、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及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和加重自然灾害作为议程的重要内容。1998年4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第一次以专项规划的形式提出了国家减灾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2006年10月,中国政府颁布《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把建立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技术体系、提升国家应对公共安全灾害事故与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2007年8月,中国政府颁布《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将减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