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7日讯
(记者韩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27种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这是新修订的《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7种工程须地震安全性评价
据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宜生介绍,我省还首次将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纳入到法规条文中进行规范,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架桥、城市轻轨、地下铁路等27种建设项目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已建成的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等建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大量倒塌的房屋是农村民居
从近几年国内外发生的几起重大的破坏性地震事件来看,大量倒塌的房屋都属于农村民居,而这些民居都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在此次新修订的《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就将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作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省的建设主管部门将会同防震减灾部门一起,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
省地震局局长牟光迅透露,从每年的监测情况来看,我省可监测到2级左右的地震达到五六十次,这样的地震对普通居民来说大多没有震感,居民也不用恐慌。
(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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