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本报一版刊发《南昌公交站台商业冠名引争议》一文后,引起了江西省南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天晚上,南昌市政府召集南昌市公交总公司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公交站台冠名整改方案。
据了解,协调会上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立即恢复标准化地名,尽快整改到位,如恢复省妇幼保健医院等公交站名;二是妥善处理善后问题,即依法合理解除与企业已经签订的冠名合同;三是建立制度,规范操作,今后公交站台命名必须使用政府地名办确定的规范名称,公交站台命名必须以社会效益为重,不得用以商业广告冠名。
(记者黄辉)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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