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稽人员安置方案出台 鼓励50岁以上人员自愿退休
□记者 张雅平
今报郑州讯 我省交通规费征稽人员转岗安置方案已经出台,鼓励50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的干部职工自愿提前退休。昨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各地征稽人员安置5月底前将完成阶段性目标。
坚持“四不变”,人事权归政府
据了解,燃油税实施后,我省共有9300多名征稽人员需转岗安置。
省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军介绍说,全省交通规费征稽人员的转岗安置,按机构编制和人员的隶属关系,分别由所在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安置工作将坚持“四不变”原则:保持省、市、县三级政府的人事权不变;保持省、市、县原机构规格和人事隶属关系不变;保持原有的经费供给渠道不变;保持人员的身份性质不变。
鼓励50岁以上人员自愿退休
在“四不变”前提下,征稽人员的主要安置途径有四种:
对于50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的干部职工,鼓励自愿提前退休;一部分人员将在交通运输行业内部消化。具体来说,各省辖市级征稽机构人员转岗从事市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和相关业务,各县(市、区)级征稽机构人员转岗从事县(市、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相关业务,离退休人员由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置。
一部分人员将由税务部门接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待国家有关部委编制下达后实施),从现有在编征稽人员中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用或调任到税务部门。
还有一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多渠道安置征稽人员,各部门或地方招收人员时,优先从交通规费征稽人员中选用。
5月底前路政管理机构挂牌运营
据了解,目前交通规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方案,已经下发到各省辖市发改委、编办、财政、人事、劳动、交通、征稽等部门。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廷建要求,各地要从推进改革顺利实施和稳定大局出发,在征稽人员安置工作上坚持“先整体转岗,后逐步分流”的方法,确保征稽人员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地征稽人员安置工作原则上要求5月底前完成阶段性目标,并在5月底前完成路政管理机构的挂牌和正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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