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
本报通讯员 徐忠 王淑卿 本报记者 张庆申
IC加油卡是很多企业用车管理的一项必备工具。用IC卡加油,持卡人不会直接接触到现金,企业也能防止管理漏洞的出现。然而,总有“精明”的人能由此窥得“良机”。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的一家食品公司,就发生了这样一件闻所未闻的怪事:一辆普通货车,一天加油两千多元;十几张专用油卡,一年套现三百多次……
一辆车一天加油2000元 今年2月25日上午,烟台露莹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来到福山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原来,这家食品公司有十几辆小型货车,为了便于使用管理,公司的财务部门为每辆车配置了一张专用的IC加油卡,并根据每辆货车到外地送货跑的里程和车次,每个月按计划分别往加油卡上打入相应数量的钱款。
今年2月份,财务部门在审核加油费时发现,其中一辆小货车的IC加油卡刚刚打入了2000元,但第二天该卡卡面余额就显示为零。货车的油箱,一次最多也就是加60升油,2000元的油费怎么可能一天就加完了呢?财务经理遂派人到公司固定加油的两座加油站,调出了所有使用IC加油卡的百余张流水报表。
经仔细核对,财务人员发现,油箱最大容积为60升的小货车,经常出现每次刷卡加油80升、100升等反常情况。“(小货车)就是不停地"喝",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喝"完2000元的油啊?”无奈之下,财务经理只得来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在经侦大队办公室,办案民警向记者展示了一大摞加油清单报表。记者发现,在这些交易记录中,最大的一笔交易额竟是1150元,加油量为215.76升。也就是说,一辆油箱容量为60升的小货车竟一下子加进了200多升油。
100元开启一条“生财”路 2月28日,福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正式立案调查,不久就将犯罪嫌疑人汪克均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46岁的汪克均2006年4月进入这家公司工作,6月份被提为经理,主要负责运送货物,管理公司的10辆小货车和IC加油卡。小货车没油了,司机就要去汪克均处领取加油卡加油,公司财务每个月按照货车所跑的线路向卡里充进不同的油款。
刚工作两个月就被提升为经理,汪克均对公司很感激,一年多来工作也很努力。然而,手下司机的一句话让汪克均的生活轨迹发生了改变。
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汪克均手下的一名司机在外出运送货物的途中,发现车里油不够了,因为没法找汪克均要加油卡,只好自己先垫付了100元。回到公司后,公司财务不给报销,因为油钱已经打进了卡里。这名司机就去找汪克均,要求汪克均给他100元钱。汪克均说他也不能自己掏腰包补公家的窟窿,这名司机告诉他,拿着加油卡去加油站可以套现。
随后,汪克均将信将疑地拿着加油卡来到加油站,找到比较熟的加油员要求套现100元。没想到,加油员二话没说接过卡刷了一下就去数钱了,不过套现100元拿到手里的却是90元,加油员告诉他,那10块钱是好处费。
300次刷卡套现7万多元 这次套现成功后,汪克均盘算起了“小九九”:他手下有10辆车,虽然每辆车都有相应的油卡,但加油的时候公司并不要求对号入座,并且每个月油卡里都能剩下几千元。“如果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这几千元套现,这钱不就落到自己的腰包里了吗?公司的IC加油卡不就成了我的私人"提款机"了吗。”这样想来,汪克均认为自己“如意算盘”可行,决定“如法炮制”。
随后,他从10张加油卡中拿出了一张送到熟悉的加油员处,请加油员帮忙套现,并答应给加油员好处费。
汪克均套现的程序是:先将IC加油卡交给自己熟悉的加油员,告知需要套现的钱数,加油员卖力地为其“工作”,把加油卡上的钱用在别的车上,等过几天完成“任务”后,扣取10%好处费,打电话通知他来取90%的刷卡现金。
经查,从2007年下半年到2009年2月,他掌管的十余辆车累计用卡次数5160多次,在两家加油站通过6名加油员共进行了307次套现,非法获利7万多元。
一年多的时间里,榨取7万多元的“油水”———这对年薪两万元的汪克均来说,无疑是一笔十分“丰厚”的“回报”。
然而加油员帮汪克均发了财,也让他露出了狐狸尾巴。今年1月的一天,一名加油员在不足两小时的时间里,利用同一张加油卡为汪克均套现2000元,而这2000元的款项是公司财务部门前一天才打进去的。
至此,这次“失误”也成为汪克均最后的疯狂,最终导致其利用加油卡套现的行为东窗事发。
近日,当地警方依法将涉嫌职务侵占的汪克均移送起诉到检察机关。
说奇
说奇其实也不奇。“油耗子”之所以能套现成功,离不了加油站员工的“合谋”。要堵塞漏洞,除了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外,对加油站员工的监管也应加强。